脸上缝了16针,做鉴定有伤残等级吗

如题所述

  法医鉴定不以所缝针数定级别,面部单个创口长度6.0cm以上构成轻伤一级,面部单个创口长度4.5cm以上构成轻伤二级,建议进行法医鉴定,以鉴定结论为准。

  相关规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3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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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3
没有,面部缝针不影响劳动能力,评残是针对影响劳动能力程度的。
第2个回答  2016-01-08
可以做司法鉴定追问

过几天做,我现在想心里有点底

追答

一般出院三个月

追问

对方就没有让住院,医药费都是我们自己淘的,才花了6000多

实在没有办法,昨天起诉了,律师说让做伤残鉴定,所以我想心里有个底,才问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