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假唱当然是欺骗观众。观众预想的是歌手现场表演,而实际听到的却是录音,这当然是欺骗。
如果是购票形式,如演唱会一类,假唱属于诈骗。表演是商品,歌迷是消费者。消费者购买的是“现场演唱”这一商品,那么任何形式的假唱都属于欺骗消费者,侵害消费者权益。这和用罐头冒充时鲜水果没有本质区别,是违法行为。
晚会一类比较特殊,原则上歌手应当尽力争取真唱,但电视台对此拥有主导权及更宏观的考虑,歌手也应当考虑主办方的需求。此外观众收看晚会歌唱类节目的动机性比听演唱会弱得多。那么在此情景下歌手行为不至于违法,只是道义不妥。
电视录影等音响条件不完善的场地,或根本没有设备,很多都会采取还音,但唱功好到随便唱都是小case,不耍大牌没有明星架子,或对自己要求高的艺人有时现场根本都是真唱的,只是话筒没开、现场不收音、或者节目后期剪辑时那段音频直接就被替换了。所以这种情况对唱功好坏的艺人都无甚区别,再去抠嘴形有没有对上的观众可能就比较浪费自己时间了。
此外,对其他几位答主提到演唱会临时生病的情况,我认为妥当的解决方式是:歌手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更改曲目,并提前通过官方途径告知歌迷,由其自行决定接受或者退票。连简单曲目也无法完成的话,取消演出,道歉并赔偿歌迷。保护嗓子是歌手的责任,演唱会临期不注意,生病了,这个锅肯定是逃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