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优政策期间范围是2021年1月1日开始,到2022年12月31日结束。2023年及以后,静待税总较新的公告。具体政策有:
2021年度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其所得税在“现有基础之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固定资产一次税前扣除,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
今天的分享就是这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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