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引才回乡引进对象的范围

如题所述


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引才回乡”引进对象的范围
在肥城市以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包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包括:
1、肥城籍的。
2、配偶、父母在肥城长期工作、生活且具有肥城常住户口的。
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引才回乡”的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主要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拟定方案、组织考察、调动入职的程序办理。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引才回乡”申请表》,并提报以下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
②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有关职业资格证书;
⑤个人书面申请材料。因配偶、父母在肥城长期工作、生活而申请引进的,还需提报配偶、父母工作及户籍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编号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人员,申请材料发送至市委组织部邮箱。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材料发送至市人社局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XX+手机号码”。
资格审查。根据职责分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调动,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拟定方案。资格审查合格,根据申请人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单位编制空缺等因素,由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拟定安置方案。
组织考察。组织人事部门制定考察方案,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深入考察,择优录用。根据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考察设置专业测试、技能操作、面试、试讲等内容。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要求,严格审核档案,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组织人事部门对考察人选干部档案进行复审。档案复审合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引进人才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调动入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统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并签定不低于5年服务期协议,由市委编办办理实名制入编手续。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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