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标准主要规定如下:
1、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
2、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
3、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伏;
4、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
5、必须具备脚踏骑行能力;
6、并获得国家CCC认证的能上牌。
电动自行车实施的“3个新标准”
第1个新标准:电动车上路前要登记和上牌
电动车和电摩在上路前都要实行登记上牌,只有上牌和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才可以上路,一般需要办理的材料:
1、车主的身份证;
2、机动车购车发票(要机器打印的);
3、车辆合格证;
4、车辆一致性证书(3C认证)。
一般从购车之日起30天内就要到相关交管部门办理登记,携带好相关材料,有些地方可以通过网上提前预约登记。
第2个新标准: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有新规定
1、电动车停放不能妨碍正常行人和车辆的通行。
2、电动车停放不能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电动车充电要放在集中充电场所充电,还要配置相应的电路短路保护和自动预报警示功能,防止引发火情。
第3个新标准:管控电动车生产和销售,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
这是从源头上做起,要求企业生产电动自行车要符合行业标准,只有获得相关3C认证和资质后,才能正常生产,当然,对电动自行车的产品部件都要按照标准来制作。对于已经在市场上骑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在设置的过渡期满之后,未按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仍然上路的,要进行处置,让非标电动车逐步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