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利息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如题所述

收到银行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银行利息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金额。按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金额,借记“应收利息”、“贷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2、期末结转财务费用时,借:本年利润;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利息收入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财务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商业汇票贴现发生的贴现利息、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财务费用借方登记发生额,贷方登记收入额。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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