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权利质权包括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专利权等,现有的和将有的应收账款等。权利质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有权处分的权利进行出质,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质权人可以对质押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