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教育局电话

如题所述

会泽县教育局-客服电话是08745122561。

教育局是教育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行政单位,不是事业单位,但其直属的各类大学等属于事业单位,校长或老师等一般属于事业编制。

国家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六)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

(八)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九)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指导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组织和指导全国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学会工作。

(十二)代政府管理国家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十三)负责全国教育系统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四)承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国家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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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5-20

会泽县教育局电话为08745122561

会泽县教育体育局是会泽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会泽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以下简称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接受中共会泽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会泽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教育领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审议全县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等。设置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会泽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教育体育的决定,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调整学校布局、规模,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小学县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提出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建议,负责统计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以及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及教育体育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归口管理全县国民学历教育,规划、协调和指导各种学历后的继续教育,制定全县中小学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成人自学考试和有关的社会考试工作。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九)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突发事件处置。

(十)推进公共体育服务,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一)统筹规划竞技体育的发展,抓好体育项目的业余训练和竞技体育工作;组织体育科研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各类体育竞赛和全县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加强对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承接县外各类竞赛训练工作。

(十二)完成市教育体育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