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快递丢失赔偿标准2022

如题所述

一、快递赔偿标准:
1、新《邮政法》的说法,只能赔运费的3倍。
2、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
3、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1-5),较贵;保险则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1-8),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在快递业务中,对确实要保的货物,多数人是采用保价的。
二、国内特快专递(EMS)邮件赔偿标准:
1、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邮件的保价金额;
2、未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但最高不超过所付资费的三倍;邮件如发生延误,免除本次所付资费(不含包装箱、保价等附加费用);
3、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寄件人填写收、寄件人名址、联系电话不全、错误,导致邮件延误的,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国际及台港澳特快专递(EMS)赔偿标准:
1、延误:退回50%邮费。
2、信函、资料类邮件丢失、损毁:每件400元人民币。
3、邮寄时未在详情单上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每件400元人民币。
4、已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按申报的实际价值赔偿,内件部分丢失、损坏的物品,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均不超过每件:500+60*W(元人民币)W为用千克整数表示的邮件重量,小数点后零数进为1千克。
5、邮件发生丢失、损毁,除按相关规定赔偿外,退还已收取的邮费和特殊查询费。
四、合同物流赔偿标准:
合同物流项目依据合作协议相关条款规定进行赔付。
五、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邮件除外)。
2、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
3、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重量无减少而内件短少或损坏的。
4、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的。
5、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6、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7、国际邮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没收或销毁的。
六、邮政快递的保险类型:
1、标准快递:
标准快递业务提供保价服务,且贵重物品务必保价。各局按照客户声明的邮件价值的千分之五收取保价费(最低收取 1元人民币)。未按规定交纳保价费的邮件,不属于保价邮件。寄件人可对托寄物内容声明价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时,按照托运人的声明价值赔偿一定损失。声明价值及赔付上限每件为5万元人民币。
2、邮件保险:
此项服务针对合同物流邮件,以自愿为原则。寄件人选择此项服务时,应确定声明价值与每票货物内件实际价值一致, 依据与客户的合作协议进行保费的收取。
3、经济快递:
经济快递业务提供保价服务,且贵重物品务必保价。各局按照客户声明的邮件价值的百分之一收取保价费(最低收取1 元人民币)。未按规定交纳保价费的邮件,不属于保价邮件。寄件人可对托寄物内容声明价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时,按照托运人的声明价值赔偿一定损失。声明价值及赔付上限每件为2万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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