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没签劳动合同。在小包工头手下干活。算不算工伤?

如题所述

在小包工头手下干活受伤了算工伤,工人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受伤的,可以办理工伤认定。工人住院治疗期间可以休病假,报销部分医保项目中的费用。对于下班途中受伤能认定工伤的,应当是遭遇交通事故,并且对方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分析
工人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受伤的的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心脏病不算职业病,所以应当算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受伤评定工伤有严格条件,应当发生在车祸事故中,并且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其它情况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内突发心脏病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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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6
如果直接为工地工作,与工地形成劳动关系,没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与工地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有权要求工地按照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若构成伤残,可在经治疗伤势相对稳定时,按照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及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在小包工头手下干活,与小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受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而是人身损害,可主张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第2个回答  2021-08-25
在工地工作,现场受伤当然是工伤,没签劳动合同,是非法用工,是违法行为,需要按劳动法补偿工伤费。
第3个回答  2021-08-26
工地受伤,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不是你工伤的判断标准。只要你是在工地受伤的,不管是在小包工头下干活,还是直接跟公司签约,都属于工伤,而且都是属于公司的。不会因为你在小包工头下面干活,就没有雇佣关系。
第4个回答  2021-08-26
当然算工伤了。只要你跟劳动单位存在了事实劳动关系就毋庸置疑,劳动合同没签的话,你如果起诉,还可以得到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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