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刘某为夫妻。张某曾为小孩投保,受益人为张某(投保人=受益人)。小孩已故,感情破裂,申请离婚。刘某提出对小孩保险理赔属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平等处置权。要求法院评分保险索赔。问:投保人(也是保险受益人)得到的保险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备注:保险法相关规定明确----指定受益人的权利任何人不可剥夺怎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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