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公司的贷款贴息账务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一、财政拨款公司的贷款贴息账务怎么处理?

财政贴息要区分情况进行处理:一、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1.如果属于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则应按照《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95号)进行处理。第十八条项目单位收到贴息资金后,在建项目冲减工程成本,竣工项目冲减财务费用。2。至于是否涉税,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二、如果不属于基本建设中央财政贴息,应按照政府补助准则进行相关会计处理。1.存在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情况。首先:如果在建期间的贷款利息已经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则收到的财政贴息应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工程转资后,按照与折旧相同的进度进行分摊。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其次:工程竣工后如仍发生利息支出并取得财政贴息。则: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2.不在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情况。如果不存在资本化利息,则收到财政贴息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3.如文件无特殊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财政拨款公司的贷款贴息账务怎么处理

财政拨款的贷款贴息应计入营业外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核算企业实现
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逾期未退包装物款项,已作坏账损,违约金收益等。

三、收到承兑贴息的会计分录?

(1)带息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票据——XX企业财务费用在贴现分录中“财务费用”账户所记的金额实际上是票据在持有期间的票面利息收入大于票据贴现利息差额。(2)不带息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贷:应收票据——XX企业“财务费用”账户是贴现利息额

四、财政贴息怎么会计处理

如果是贷款的财政贴息,就是冲减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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