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之一: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