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外地,怎么办流动人口婚育证?要哪些材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6

1、办理对象: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

2、提交材料: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婚育证明,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②村(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③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3、办理流程:

①本人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②发证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即时办理《婚育证明》;

③对于未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计划外生育而拒不执行处理决定或者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暂缓办理或者不予办理婚育证明。

4、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扩展资料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承办单位

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证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

办证范围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跨县(市)以上行政区域间的流动)居住一个月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1)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2)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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