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2021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禁止校外培训机构与招生入学考试挂钩,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夸大培训效果。通知强调,要教育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避免盲目跟风。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家长不安排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课程补习,鼓励孩子参加社会实践和动手能力训练,确保孩子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持续开展整治无证无照教育机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办学的教育机构、各种形式“补习班”和“超范围经营”的教育咨询公司,进一步净化校外培训市场环境。同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禁止开展与招生入学考试挂钩的任何活动,严格禁止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或作出与提高应试成绩相关的保证性承诺。
通知还强调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管理,禁止在职教师参加有偿补课活动,并要求使用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各校外培训机构履约行为。
此外,通知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开展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加强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要求,确保教员和学员的健康安全。
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快做好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上线准备工作,确保信息管理平台一季度上线运行。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需于2021年2月28日前书面报送教育厅社会与民办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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