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检院招聘20名工作人员,10月9日前报名!

如题所述

上海市质检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电子产品检测员、电池产品检测员、家具木材检测员等20位工作人员。
有意者请访问上海市人社局或上海市质检院官网(点此进入),下载《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在2021年10月9日16:30前,以“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命名报名表及邮件主题,发送至招聘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应聘时间和方式
1、应聘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16:30。
2、应聘方法: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上海市质检院官网(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质检院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招聘人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考核通知。有关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提供虚假材料或舞弊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面试
考核面试由上海市质检院自行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成绩及综合情况确定初步拟聘人员。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由我院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到考生。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体检与考察。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由面试考核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再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36193、021-54336109
邮箱:[email protected]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