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农机补贴标准

如题所述

1、根据农业部办公厅《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规定,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2、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可自主决定补贴额的下调幅度。对于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可适时调低此档机具补贴额。各省要向社会公布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和补贴额调整情况。涉及中央资金补贴的通用类机具补贴额调整的,须及时抄报农业部,农业部可视情况按年度进行调整。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三)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2、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3、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5、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6、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7、营业税优惠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实行统一定额补贴,每种产品定额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30%,血防区50%确定,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烘干机单机补贴不超过12万元;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各州市用于设施农业和节水灌溉的补贴资金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以内

我国对农业发展的支持是非常大的,每年的两会都会关注农业的发展的农民收入的提高,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农民购买大型农机是可以获得补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六十条国家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构建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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