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

因我父亲家住山区,和母亲结婚后一直在母亲家住。时间长了就在母亲户口所在地购地一块,当时是河滩(有当时购地数据一张)。房子盖成后,父亲多次到村里摧办房产证可是村里一直推拖不给办理,直到现在。 因我和姐姐已结婚,户口也已开出原大队。现在家里就剩妈妈的户口(母亲户口一直没有被父亲开走,一在在出生地)。可是她的户口在十几年前的时候已被普查掉了。所以我很担心以后房子没有房产证,是下是会被村里给无偿收走。

农村的房子都是没有房产证的,只有宅基地的证明,也就是土地所有权证明。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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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14
应该不会,因为在事实上,该栋房产已经属于你母亲,首先,你应该通过村里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及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当然,这都是属于补办了),上述2个证件办理齐全后,持身份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就可以了。如果村里拒绝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你可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部门直接提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3-14
对于相关的程序我不太懂。最好的办法就是找找有没有土地局的熟人。以前我家就是这样弄的,毕竟这社会的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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