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城市的福利是从哪里来的

如题所述

在这篇文章里,魔鬼教官认为许多人把“低素质人口”与市民利益的关系弄反了,他打了个比方:在广州、深圳,捏一次脚的花费,大约只有北京的三分之一到一半,请个钟点工到家里搞卫生,北京也比广州、深圳贵很多,而且很不方便。原因是,广州、深圳对“低素质人口”的限制性门槛很低,使得与劳动力成本密切相关的服务业都很便宜,这样一来,同样的收入,在广州、深圳的生活水平要远高于北京。从这个角度讲道理,“实现公正”,只会对大家都有好处,而无“天塌下来”的“哪怕”之忧。
  再一个,也许就是广州、深圳无法像北京那样投入巨大成本把各种小摊贩彻底从马路上清除,所以,这两个城市的市民不必像北京市民那样,半夜为了找顿吃的得打出租车横穿半个城市,而是走下楼就可以随意选择各种小吃。
  在一些大城市居民眼里,外来“低素质人口”是与肮脏、贫穷、交通拥挤、治安混乱画等号的,所以一会儿是某教授提出应该设置人口准入门槛,一会儿是某法学博士提出应该提高城市生活成本让“低素质人口”自动退出,一会儿是某海归提出对外来人口购房多征税。所幸这些都不会最终变成现实,否则该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怕是要因此直线下降了。随着近日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在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我国千呼万唤不出来的户籍改革也有可能真正开始向大城市开刀,他说:“当前,公安机关要抓紧制定出台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希望有个时间表啊,不要总是只听打雷不见下雨。
  当然,制度的变革只是“穷人准入”的一个外在制度条件,在城乡落差巨大、高密度城市化不可遏止的今日和未来中国社会,即使没有这个外部条件,大城市仍然挡不住人们虽然艰难然而坚定持续进入的脚步。而如果我们对于“穷人”的观念没有从根本上获得改观,则在城市规划与布局上,仍然会形成“穷人区”与“富人区”的断裂与分割局面,从而大大降低城市的和谐程度、大大提高城市的交通、治安和生活成本。
  事实上,穷人区和穷人的存在,不仅仅是指那些聚居的“外来人口”以及本地穷人,还应该包括那些流浪汉、乞讨者、街头艺人等等,后者并没有直接参与社会的服务业分工,他们的存在,在很多人眼里,像是一个社会、一个城市的“疮疤”,没有任何益处,只会影响“形象”。事实不然,这些在街头游走、比各种匆匆过客相对稳定的流浪人,某种程度上是社会免费的“瞭望哨”,他们的存在,甚至有可能减少街头犯罪。
  而之所以说穷人是街区最大的福利,因为他本能的逐利性会最及时、最有效地深化、细化、优化城市的专业分工,从而大大增进其自身和社会的总福利。这样的及时有效性,是任何计划都望尘莫及的。
  任何社会,都会有相对的穷人和富人,他们之间是和谐共处彼此相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还是彼此孤立和分割,这是一个大问题,不仅关乎大是大非,更直接牵涉贫富双方的福利水平与和谐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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