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下建筑施工企业的账务处理

如题所述

合同履约成本”科目取代原建造合同下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合同结算”科目取代原“工程结算”科目,并取消“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当建筑施工企业发生合同履约成本时,借记“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月末,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贷记“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科目。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完工量表确认项目收入,自“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借方结转至“主营业务收入”;并根据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及材料采购等结算单确认项目成本,自“合同履约成本”科目贷方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这一点与原建造合同准则下“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项目完工前一直不结转是完全不同的。此外,施工项目毛利不再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进行核算,而是将施工项目毛利直接计入利润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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