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如题所述

广东省中山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可直接申请2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一)教师资格条件。
申请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教师,必须取得相应种类教师资格证书。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1.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后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取得业绩、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中小学三级教师(中师毕业生仅适合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他毕业生仅适合认定幼儿园教师)。
2.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中小学二级教师(仅适合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3.大学本科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中小学二级教师。
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中小学二级教师。
5.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中小学二级教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符合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独立撰写论文2篇),取得业绩,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6.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三)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人相应期限内参加继续教育,应达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相关要求,其中在编在职教师需完成新任教师培训120学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关、不相近的;
(2)非全日制学历的;
(3)已取得职称的;
(4)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或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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