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开我的汽车把人撞死了,但是汽车是我的名下,这该如何处理呢?我有责任吗吗?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1209条等法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车主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人员伤亡等重大交通事故,且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不足部分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具有以下4种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车主有一定过错责任,需要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列如:车主在明知车辆制动系统存在缺陷等具有一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将车辆租赁、借用他人使用等情形);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2-23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你要负责。其他人的汽车转移到你名下的影响:
      1、如果他驾驶的是事故,那么责任就在你的头上,这相当于你为他担保汽车所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但是这辆车不是你的,事故不是你的,但你必须承担责任。
      2、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合同义务或者不正当行使法定权利、权力而产生的不良后果。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分为法律功利主义关系和法律道德关系。因此,法律责任也可以分为赔偿责任和制裁责任。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