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出了两个规定:
1. 自8月26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和上证50交易保证金及中证500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提高到15%,27日结算时起提高到18%,28日结算时起提高到23%。自2015年8月31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中证500、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保持仓的交易保证金全部调整为合约价值的30%。
2. 自8月26日起,将股指期货当日开仓又平仓的平仓交易手续费标准在客户原有平今仓手续费标准的基础上统一上调万分之零点九二。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600手的,自成交次数达到或者超过5次的,撤单次数达到或者超过400次的,某一合约上的撤单次数超过100次(含)的,构成异常交易行为。(套保客户除外)。
其中第一个规定是把买入持仓的保证金提高,从10%逐步提高到30%,而早在7月8日开始就把做空的保证金从10%提高到了30%,所以这次的规定完全是针对做多的,也就是把做多成本提高了3倍。
我有几个疑问想确认一下:
这种在股期跌到最低点的时候突然限制做多是为什么?防止非国家队抄底?要知道刚限制做多股期马上涨了。
为什么中金所要出如此无耻的规定,还要跟着出台一个无关痛痒,提高平今仓手续费来掩人耳目?为什么没有一个媒体有提到中金所打着“抑制投机”,在股期跌到最低点,在最需要多头力量的时候反而来限制做多这一个事实?是因为水太深么?
请回答的人先用脑子看完中金所的规定再说行么。提高买入持仓保证金不是赤裸裸的限制做多?要知道25日IF1509跌出布林线下轨时候我就多了10手抄底,结果被中金所这个规定强行要我加保证金,我不得已平掉,这难道不是限制做多?而且很明显的是,一限制做多马上连续大涨,本来我抄底2天2倍的利润瞬间少了大部分。
难道就没有一个有脑子理性不是托的人来说句公道的话?
卖出持仓(做空)保证金早在7月8日就从10%提高到了30%,前几天这个规定,说是统一提高到30%,其实效果是只对买入持仓(做多)有效!
我25日等IF1509跌出布林线下轨抄底做多,结果第二天就被中金所这个规定要求我加保证金(限制我抄底做多),我不得已平仓,平仓后这两天直接涨了400点,我本来抄底做多的利润直接少了一大半。
这难道不是限抑制做多?
卖出持仓(做空)保证金早在7月8日就从10%提高到了30%,前几天这个规定,说是统一提高到30%,其实效果是只对买入持仓(做多)有效!
我25日等IF1509跌出布林线下轨抄底做多,结果第二天就被中金所这个规定要求我加保证金(限制我抄底做多),我不得已平仓,平仓后这两天直接涨了400点,我本来抄底做多的利润直接少了一大半。
这难道不是限抑制做多?就没有一个人能说公道话么?这么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