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如果父母都不能自理该如何赡养,三个女儿结婚时父母没给一分钱,儿子结婚时有房子还有

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如果父母都不能自理该如何赡养,三个女儿结婚时父母没给一分钱,儿子结婚时有房子还有彩礼,女儿家的孩子没看过,儿子家的两个孩子都是父母看大的,现在父母不能自理儿子却要和姐妹平坦,合理吗

孝顺、赡养父母是义务,更是做人的美德,不应该有附加条件。因为父母生养我们并把我们带大的时候,他们没有给孩子提出任何条件,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女儿、儿子都是平等的,都应该尽赡养义务。如按照法律,只要父母把你养大你就应该承担赡养的义务,至于父母后来给了你多少钱或者没给你多少钱,那是次要的。当然,得到父母较少钱物的儿女可能心理上不大平衡也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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