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事业单位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人员。
能参公的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社团机关两大类。参公就是指该单位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参公单位的性质是属于事业外,但其内部的人员编制、经费渠道、人员管理等,均与公务员类同。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渔政监察大队、城管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金融办、旅游局、关工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社保局、供销社等等。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社团机关,比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团体,因其使用的行政编制,但没有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
申请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4项条件
1、法律法规授权。
2、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3、使用事业编制。
4、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