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金红事件最新进展,非常关注其现在状况。关在精神病院半年,没病也给整出有病,好像有部电影就是讲这方

一个好好的人被关在精神病院半年,然后强制吃药,没病也给整出有病了。好像有部电影就是讲一个无良精神病院将好好的人关进去,强制给整出病来。幸好有个研究精神病的专家博士假装有病进去调查。才使真相大白。估计中国这种事就更多了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崇民特字第0009号
申请人唐美兰。
委托代理人郭乘希。
被申请人朱金红。
申请人唐美兰称,2006年8月,被申请人朱金红因受惊吓出现精神分裂症状,2007年4月2日在家人陪同下去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门诊就诊,同月24、27日在家人陪同下复诊,服用精神类药物后,病情趋于稳定。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因病情复发在该院住院治疗。2013年8月病情复发而跳河自杀,被警方救助送至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2013年11月,朱金红再次离家出走,直至2014年1月7日返回申请人处。请求宣告被申请人朱金红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查明,被申请人朱金红目前未服用精神类药品,在审理过程中,未发现其思维及语言表达与常人相异,能够辨认并控制自己的行为。上述事实有审判人员与其现场交流视频资料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虽曾有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疗的既往病史,但目前在无需药物控制的情况下,思维及表达能力正常,能够辨认并控制自己的行为,不符合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申请人唐美兰请求宣告被申请人朱金红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周 礼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 毛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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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5
我也是一名医务工作者,我觉得非常气愤,江苏南通第四人民医院,是医院吗?是医生吗?朱金红与母亲的恩恩怨怨本无可厚非,可在医院和医生的帮助下,性质就便了,这不是医生和医院的水平问题了,这是犯罪呀!!!!,把一个好人关进医院190天,还给用药,谁给医院,医生这么大权了!!!!,公安局拘留最多几天呀!!!!我无语!!!!!!!!!!!!!!!!!!!!!!!!!!!!!!!!!!!!!!!!!!!!!!!!!!!!!!!!!!!!!!!!!!!!!!!!!!!!!!!!!!!!!!!!!!
第2个回答  2010-10-22
那个电影好像叫《A面B面》。
我也关注朱金红的事。朱金红她现在是幸运的,我刚刚看了cctv2的节目,她现在自由了。我真心的祝福她以后幸福`健康。。。是否还有我们不知道的像“朱金红事件”的事呢?希望有更好的法律出台。制止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第3个回答  2010-10-25
“被”精神病,多可怕的事情。
制度漏洞太大了,让人不寒而栗啊什么制度啊?
什么制度?说有病就有病 啊?
什么医生?简直是畜生!
“被”精神病,谁应该负责法律责任?没病说有病医生不违法吗?
母亲是最神圣的称谓!天下居然有如此母亲!
当地政府的处治不力和医院把好人当精神病关押,令人对这个社会失望,强烈呼吁给予相关人员严厉的惩罚。
正义长存,朱金红已经逃离了母亲的魔爪,自由了,应该感谢她的同学,网友及妇联,谢谢他们 !!
真心的祝福她以后幸福、健康。。。一生平安!
第4个回答  2010-10-22
似乎仍然在被她母亲软禁。
上海电视台也有相关报道。http://real.joy.cn/video/1961698.htm
但没有更多的信息。
我现在觉得,电视台似乎也是非常的没人性啊。就知道采访?
以下是电视台节目的反馈地址,希望大家给舆论压力,要求解救朱金红。
http://222.68.17.191:8080/Index_Online/Index.html
http://www.cctv.com/service/contact/index.shtml

大家网上搜索一下“被精神病”,目前披露的精神病院强制收治的事件实在是太多了。小到民间矛盾,大到中央上访。可怕啊~
大家看看这个帖子吧。
http://www.2cheng.com/bbs/viewthread.php?tid=37335
强烈要求精神病收治法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