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根据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可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需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中暑(热射病)诊断证明。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