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承兑汇票过期了三个月还可以承兑,只要持票人开具证明,说明未在
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期的原因,要求
承兑银行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但未超过票据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在作出合理书面说明后,承兑行可按规定付款。
2.承兑汇票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债权人开出的要求债务人付款的命令书。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短期的融资工具,期限一般在30天到180天,90天的最为普遍。
拓展资料:
1.汇票(
Money Order)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
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
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
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2.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汇票的标准英文为Money Order。
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受票人、收款人。
(1)出票人(Drawer):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持票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一般是出口方,因为出口方在输出商品或劳务的同时或稍后,向进口商付出此付款命令责令后者付款。
(2)受票人(Drawee/Payer):又叫“付款人",是指受出票人委托支付票据金额的人、接受支付命令的人。进出口业务中,通常为进口人或银行。在托收
支付方式下,一般为买方或债务人;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一般为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
(3)收款人(Payee):是凭汇票向付款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人。是汇票的债权人,一般是卖方,是收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