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2
我方(即原告方)经打了几年告房产局等的行政案撤销了买房人的房照,将该房屋的产权回归到我父亲的名下,现我方正在与被告Z某和Y某打继承官司,我方认为以上04年《房地产买卖契约》合同上我父在死后的签字及其它字迹均是被告Y某亲笔书写,但Y某却不承认该事实,于是我方向法院提出申请对以上《房地产买卖契约》合同上我父死后的签字及其它字迹是否是Y某亲笔书写做笔迹鉴定。我方经上访已与办案人将以上《房地产买卖契约》合同原件材料调出,现在我方的手中还有被告Y某亲笔书写的字迹,我方认为有了以上的材料就可以进行笔迹鉴定了,但院方管做鉴定的人却让我方再申请法院调取Y某04年或与04年年份接近的做鉴字迹(即Y某的档案材料),我想请问律师及鉴定专家:院方管定的人提的这个再叫我方申请法院所要调取的材料是做笔迹鉴定所必需的材料吗?在我方遇到的情况下想要做笔迹鉴定到底需要哪些材料?请求律师及鉴定专家能在百忙之中尽快帮我解答,多谢律师及鉴定专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