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拖走扣留怎么才能拿出来

如题所述

导读:本文为您提供,并对交通事故车损赔偿的确定,交通事故处罚规定,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进行详细解读,欢迎浏览。 九问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为您提供交通事故法律知识,。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进行免费律师咨询。山东律师将为大家介绍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对本文进行点评,欢迎阅读。 咨询:我的车出了交通事故被交警大队拖走并扣留,现在要等另一方的医院检查结果出来了才可以去交警大队办理其他事宜。交警大队说必须要有另一方检查结果才可以办理。可另一方如果一直不提供检查结果,那我的车是不是就没有拿出来的可能了 九问律师网回答:责任由交警划分 根据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 延伸阅读: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责任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不予受理情形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此文档已经帮助8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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