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9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参照本指南执行以下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相关的其他业务,主要包括:
(一)开展与价值估算相关的议定程序,以协助企业判断与资产和负债价值相关的参数、特征等,主要包括:
1.估算或测算资产的复原或更新重置成本;
2.协助企业判断、确定资产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实物状态、质量等参数、特征,以及验证资产的真实存在性;
3.协助企业确定、判断资产获利能力和预测资产的未来收益;
4.执行与负债价值有关的议定程序。
(二)协助企业管理层对能否持续可靠地取得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评价。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