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介公司签订房屋托管合同,合同未规定押金归谁,但是一般情况而言,押金是交付业主。合同签订以后中

说押金必须由他们拿。
签订合同日期早于合同约定日期。比如10号签的合同,合同约定日期是15号到次年14号。合同最后说明即时生效。
如果在约定日期15号之前要求解除合同是否合理。?

不合理,押金要交给业主,15号之前也不能解除合同,10号签的合同生效的内容是15号到次年14号的租期追问

现在的问题是,中介签订合同以后才说不给不给押金,且不同意解除合同。那么此合同是否有效。?谢谢

追答

我建议你,到门店与中介公司协商,如协商不好,就当场打电话报警中介公司诈骗,诈骗理由是,意图侵吞租房者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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