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在保险标的数量、价值、危险程度、投保人要求发生变化,投保人可请求变更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变更可能会涉及保险费的增减。
扩展资料:
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应保险人所提出的关于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情况的询问作出如实告知;
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以《刑法》第198条规定,构成保险诈骗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