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校审批,并按隶属关系分别报省或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以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为例,学生转学、转专业均先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然后按下列规定办理: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由学校审批,并按隶属关系分别报省或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在同一市(州、地)内转学,经转出及转入学校同意后,报学校所在市(州、地)教育行改部门批准。
学生跨地区转学,须经双方学校同意和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生跨省(区、市)转学,颏经双方学校同意,报学校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扩展资料:
转学要求规定:
1、学生可根据人才需求和本人实际情况转学或转专业学习。转学或转专业可在每学期开始前办理。学生转学原则上在同类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间进行。
2、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接受从普通高中或其他同层次学校转入的学生,并承认其已修相同课程的学习成绩或学分。
3、毕业年级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学习过程中申请休学,参加社会创业或就业实践活动,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