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噪音扰民怎么办?

如题所述

邻居噪音扰民的处理办法如下:

1、一般被噪音惊扰的居民可以向地方的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等组织投诉,也可寻求物业的帮助;
2、如果小区物业无法解决,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家庭及其成员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通过制定管理规约或者其他形式,约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由业主共同遵守。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总之,邻居噪音扰民的时候,可以先找物业进行投诉,让工作人员上门帮忙进行劝解;假如对方不听劝告,在楼上故意制造噪音的时候,可以拨打110进行报警,让民警帮忙进行劝解;若对方还是不听取劝告,公安人员将会予以警告处罚,警告以后还是不改,会予以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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