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医保卡在哪里办理

如题所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我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制定我区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并制定我区实施意见,完善动态调整和全区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全区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省、市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省、市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市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职责领域的相关人才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办公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白鹤大道10号、芦林大道215号区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楼(医保综合受理窗口)
      三、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联系方式
      医保综合受理:0793-2615566
      办公室:0793-261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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