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入来源是盈利模式的一部分,盈利模式是商业模式的一部分。 商业模式包括产品模式、用户模式、盈利模式、运营模式等。一方面,商业模式是企业盈利能力形成和发展的理论和运营体系; 另一方面,商业模式几乎涵盖了企业从资源获取、生产组织、产品营销、售后服务到研发、合作伙伴、客户关系、收入模式等所有活动。
2、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会增加所有者权益,与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无关。根据日常活动的性质,收入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转让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按企业主营业务和次要业务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实现经营目标而进行的经常性活动所实现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实现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由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上市企业和境外上市企业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工商企业会计准则; 2020年1月1日起,在国内其他上市企业实施;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实施。
3、盈利模式是管理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之一。盈利模式是指企业按照利益相关者划分的收入结构、成本结构和相应的目标利润。盈利模式是对企业经营要素价值进行识别和管理,在经营要素中寻找盈利机会的系统方法,即探索企业利润的来源、生产过程和产出方式。另一种观点认为,它是企业通过整合自身资源和相关利益相关者,实现价值创造、价值获取和利益分配的一种组织机制和业务结构。盈利模式分为自发盈利模式和自觉盈利模式。以前的盈利模式是自发形成的。企业对于如何盈利,未来能否盈利,缺乏清晰的认识。企业虽然盈利,但盈利模式不明确,盈利模式具有隐蔽性、模糊性、缺乏灵活性等特点;后者,即有意识的盈利模式,是通过对盈利实践的总结,有意识地调整和设计盈利模式而形成的。它具有明确性、针对性、相对稳定性、环境适应性和灵活性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