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法学院重点学科

如题所述

安徽大学法学院在众多学科中,经济法学学科尤为突出,被视为该学院的重点建设领域,并被列入了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发展战略。早在1981年、1985年和1987年,以周枬教授和王鎔教授为核心的导师团队,就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招收了三届经济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为学科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998年,安徽大学正式获得了经济法学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从1999年开始,经济法学专业开始招生,发展势头强劲。2001年,该学科被评为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标志着其在学术领域的显著地位。经过连续的努力,2008年的评估验收再次确认其为省级重点学科(B级)。


经过多年的教学和科研积累,经济法学学科点已经确立了三个主要研究方向: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和涉外经济法。这些方向的研究成果丰硕,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级各类项目,发表了大量具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同时出版了一系列专著和教材。这些成就赢得了国家级、省级乃至全国性学会的高度认可,频频获得教学和科研奖励,充分证明了安徽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学科的学术实力和影响力。




扩展资料

安徽大学在1928年建校时即设有法学院,下辖法律等系科。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法律系被并入华东政法学院等校。1979年春,经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学在全国较早恢复重建法律系,并于当年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此后,分别于1993年起招收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1994年起招收国际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1998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后,仅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自1982年起,以陈盛清、周枬、王榕、朱学山、陈安明等教授领衔,招收过数届法律史、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法等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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