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不还法院怎么办?

如题所述

对方欠钱不还法院就可以根据债权人收集的证据向债务人进行起诉;而对于债务人也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应诉;只要法院给出了判决之后那么对于债务人就要履行自己的责任,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对方欠钱不还法院怎么办?

欠钱不还是可以直接的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一)、立案

起诉是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但是在实务中很多原告都不知道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和住址,从而影响了案件受理,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咨询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有的法院,在你提供被告户籍所在地后,会自己去调查;也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开调查函到派出所打证明。

(二)、受理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收到传票后,就要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了,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三)、接下来要走的流程

接下来就是开庭审理了,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这一步按照法官的指挥走即可。然后,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也可申请再审和申诉。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欠钱不还这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条款,而且这种行为很容易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只要向法院起诉,那么执法人员就会结合实际的案件情况进行审判,从而由法院给出一个公平的判决,而对于债务人也要及时的偿还所有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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