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应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应诉流程: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当事人可以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己的答辩状。
3、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一般为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4、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5、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6、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7、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己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己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应诉流程可能因案件类型和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法院的规定和要求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起诉,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予以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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