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发表的小说婚后收到稿费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您好,一般情况下,该稿费属于个人财产。
小说是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婚后才取得收益的,一般来说这种情况都是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判断依据并不是财产利益何时取得,而是产生财产的原始权利何时取得。
因此婚前已经发表的小说,出版社已经约定会支付稿费,但婚后才实际拿到的相应收益也应当视为个人婚前财产的,除非能够证明一方在婚后对取得这笔稿费做出贡献的,比如因为该方的努力而让稿费在婚后又增加了,那该方就可以主张分到增加部分中适当份额的财产。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您,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62 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24 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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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5-15
属于。
根据查询百度律临网得知,一方在婚前发表作品但婚后才取得稿费的,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此可知,婚前发表的小说婚后收到稿费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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