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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为何没有耕地? 农村人在农村主要关切两个方面的利益,一个就是宅基地,另一个就是土地,这两样都是作为农村居民最基本的福利,也是现在很多城里人羡慕的政策,毕竟随着土地政策转变,国家对于农村进行转移支付,只要拥有土地那么就有钱拿。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农民都拥有耕地的,即便生活在农村,待遇也是不一样的。有些人一家三口能够20亩地,而有些人家5口人一分地都没有。为何会这样呢?主要的原因有三点:
第一、新增人口
农民分地是分批次逐步实施的,按照家庭人口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平均分配土地,原来家里五口人那么就是五口人的土地,如果后来新增人口,那么就要在户内进行分配,村组不再进行分配,同时有外来人口的,婚嫁转入的,基本上也是很难再进行分地。
第二、土地被征用
在农村发展的过程中,土地是不断变化的,尤其是大量农村被开发,交通、城建规划造成农民耕地减少的,在这个过程中虽然让农民失去了耕地,但是有足额的补偿金,少则数万,多则数十万乃至上百万,再加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等,这些农民也就没有了耕地。
第三、放弃承包权的人
同样,并不是所有的农民都想种地的,要知道当时种地是要缴纳公粮等农业税的,根本就没有今天这样还会给种地补贴,这其中就有不少人放弃了承包权。而村内就按照规定重新分给了愿意耕种的农民。
然而,时代变迁,我国调整农村供给城市的方针政策,在国家发展到了一定程度以后,城市开始反哺农村,这是体现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的最优路径。
于是从2006年取消农业税,加大对农村支付转移,各种种粮补贴、地力补贴全部下发,再加上社会资本投入,导致农村耕地不断升值,很多地方即便什么都不做,把耕地承包出去,一亩地一年也有1000多的租金。
耕地承包再延长30年 利益往往就是造成矛盾的主要原因,这样一来,这些地少的、无地的农民看到拥有耕地的好处,所以矛盾就产生了,也想要分享农村发展的成果,想要重新分配耕地或者收益。
然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要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这让那些想要重分土地的农民彻底断绝了念想,那么就没有解决方案了吗?
我国是在1978年从小岗村开始,进行尝试耕地家庭联产承包制,这个政策彻底落地是在1982年前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包产到户,在1984年1月1日,这样发布《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要求延长土地承包期,鼓励农民增加投资,培养地力,实行集约经营,提出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这是国家第一次提到延长土地承包期。
时间到了1993年,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再一次提到,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
2019年国家修订《土地管理法》,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综上所述,也就意味着在第二轮耕地承包期到期后,将再延长30年承包权,这对于无地、失地农民来说就是愿望落空。
4种方式可以分的土地 但是并不是说就一定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耕地了,目前来看,主要有4种方式可以分得土地。
1农村机动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预留的机动地可以作为新增人口进行分配。几乎每个村子都有一些预留的机动耕地留作备用,统一被村集体使用,其中也有宅基地,用于新增人口的使用。
2依法开垦的耕地:我国大部分耕地都是经过不断开垦所获得的,即便是现在,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很多原先不能生产的土地也可以用作使用,,当这些地被开垦之后,也是可以用作分配。
3村内回收或村民自愿交回的:目前,农村还有很多人对土地进行撂荒,有些地方对于连续撂荒3年以上的耕地进行回收;同样也有不少家庭因而人口自然消亡,进城等等原因,难以进行耕种的,耕地就交回村集体,无地农民也是可以分得这些耕地。
4经过2/3以上村民同意调整的
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写在最后 不得不说,有些人因为当年因为无地或者地少,躲过了沉重的赋税和繁重的体力劳动;有些人因为征地发了一笔横财,导致现在无地,这些人在一定的程度上是不应该要求重新分地的。
当然,还有很多特殊原因造成的人少地多和人多地少,这其实就和进城买房一样,人家祖上当年省吃俭用买了三套房子,现在房价涨了,祖先老去了,这一个人继承了3套房子,那么我们是不是该要求平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