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可否可以进行加工生产

贸易公司委托加工厂生产成品或自办下属工厂可以吗?
我司是外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上没有"委托加工/生产"字眼。

以下业务模式行得通吗,合法吗?
1:以贸易公司名义开加工厂,即加工厂隶属於这家贸易公司。
2:以贸易公司名义购买国内生产用机器设备,交加工厂使用,设备所有权属贸易公司
问题补充:第2点前提是:能否委托加工?如果可以的话是否需要变更经营范围,才能委托加工并自己购买生产设备?

谢谢.请详细说明

贸易公司可可以进行加工生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规定,经营企业将全部工序外发加工的,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的同时向海关提供相当于外发加工货物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经营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应当按照外发加工的相关管理规定自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加工贸易主要可以分为进料加工贸易和来料加工贸易
进料加工
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购买进口半成品后进行生产再返销出口的业务是进料加工业务。
我国目前对进料加工经营者的要求:
1.进行进料加工的企业必须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
2.进行进料加工的企业加工后的产品一般必须出口,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能内销;
3.进料加工的经营者需自负盈亏,即使无法加工或出口,进口料件的成本仍由经营者承担;
4.进行进料加工的经营者应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在获得《进料加工批准书》后还应向海关部门备案。
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的特点:
1.外商将主动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料件,在必要时外商还会提供生产用的设备,这些生产资料可能来自国外,也可能来自国内。
2.国内加工单位将按照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装配后的成品交外商销售,我方将收取一定的费用。
3.外商提供的料件及设备的价款将从我方收取的费用中抵扣。
4.来料加工的过程中,料件、设备和成品将分别计价,分别订立合同,但通过对开信用证的方式,料件的价款将从出口成品的价款中扣除,这被称为各作各价。
5.来料加工的流程一般为:外商→外贸公司→工厂→外贸公司→外商。他们之间两两联系,互为交易双方。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
1.进料加工产品的品种、质量与数量由我方自定。来料加工产品的品种、质量与数量由外商决定。
2.进料加工其实是两笔不相关的买卖,来料加工则是两笔相关的买卖。
3.进料加工进归进、出归出,外商不能干涉。来料加工中外商可以规定我方的出口期限。
4.进料加工生产中的风险由我方承担,来料加工生产中的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5.进料加工中货物的所有权在我方企业,来料加工中货物的所有权在外商企业。
6.进料加工企业自负盈亏,来料加工企业由外商支付固定的费用。
7.来料加工的关税成本相对较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一般情况下,加工贸易国内企业包括两方:国内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简称贸易公司)和加工厂。
外贸公司已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因此可以委托加工厂加工,不要求经营范围“委托加工/生产”字眼。
外贸公司可以自行开设工厂,直接对外开展加工贸易;当然也可以委托其他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加工。
外贸公司可以购买国内生产用机器设备交加工厂使用,设备所有权属贸易公司。委托加工是贸易公司一种经营方式,委托加工并不涉及经营范围问题,

参考资料:海关总署168号令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03
可以,没问题
第3个回答  2010-09-03
不可以的。
单独注册个工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