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同学A,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然后紧急联系人填写的是我的名字及手机号。
然后他刷卡后没有还款,现在已经一年多了,银行方面已经报案,公安局联系我,要求去当地填写笔录。
但是我是在武汉,同学是在广州。
他们让我去广州公安局做笔录。
而且,同学填写我的资料作为紧急联系人,这件事我完全不知情。
后面事发之后才知道的。
我想问可不可以就在武汉做笔录,不去广州那边。
如果可以的话,我能直接忽略这件事吗?
我手头很忙,而且在广州那么远,对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在办理信用卡一般不需要有担保人,而银行在发现信用卡有风险,而持卡人本人又联系不上时,可以联系紧急联系人。办理信用卡是卡主与银行间的合约,合同只对当事人双方有效,紧急联系人不必承担责任,更不会影响其个人信用。
具体情况:
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但是对于紧急联系人的身份,并没有严格的规定。理论上,既可以是父母,也可以是同事,甚至可以是不认识的人。
即便银行给你打电话,也没什么好担心的。紧急联系人对信用卡债务不承担责任,而且也不是担保人。
所以不管银行怎么说,你自己的信用都不会受到影响,而且你也不需要替他还钱。
如果持卡人欠了钱,却联系不上的时候,银行就会联系紧急联系人,尝试联系卡主。
但如果你不愿意提供号码,或者你不知道号码,银行不能强行要求你提供。
也就是说我可以直接忽略这件事,有事让他们来找我,而不需要我过去找他们对吧?
追答是的,直接忽略。
如果让你去广州,先行打过来误工费,机票钱。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这个是真实的事情,因为去年到今年那个银行就一直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去联系我同学,让他还钱的事。
追答你去当地的派出所了解下这个事情看可不可以在当地解决吧!也证明你做处理这个事情!如果你不去处理的话可能会对你的信誉度造成不必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