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为什么成为《资本论》在逻辑上的起点范畴?

商品为什么成为《资本论》在逻辑上的起点范畴?

《资本论》商品章的逻辑解析
作者:许光伟
摘要
《资本论》首章的工作结构是对初版进行调整后所得,名称也是这时候马克思才加进去的.之所以如此,是为了进一步完结早已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承诺的分析.启示我们:第一,《资本论》辩证法规定乃是起步和酿成于“商品”中的;第二,马克思文本结构是开放的,就首章而言,所要完成的是“商品本身”的大写规定剖解,在指向性上,其始终与历史发展同步,即坚持商品精神现象学批判(马克思暂名为“拜物教批判”)工作进路;第三,商品辩证法是实践化的批判规定,是活的工作逻辑,旨在消除自足,坚持始终在生长运动现象中认识存在规定,把握存在的整体发展;第四,历史唯物主义是实践化的形成历程,它从历史中发掘社会存在(规定),统一历史存在和社会存在;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统一化研究对象和理论范畴用语,例如生产方式(历史形成起来的社会生产);劳动一般,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社会再生产);价值(形式),使理论分析具有明确的可操作性.总的来说,这是一个成熟的研究范例,据此,辩证法具象化为历史的实践的工作方法(马克思称为“我的辩证方法”),而又借助工作提升,使唯物主义规定不再束缚在象牙塔中,成为直接蕴涵实践批判的历史的“阶级科学”.这一解析解开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伟大构造和发生奥秘.

出版源
《江汉论坛》, 2014(7):50-57

关键词
《资本论》 / 商品的存在 / 商品的本质 / 精神现象 / 历史唯物主义

资本论商品章逻辑解析:

马克思的《资本论》从人类历史中取出经济形态社会,重点研究商品社会(晚年的马克思把自己研究的视野转到对产品社会生成问题的研究,转到对东方早期社会发展及“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的研究),最终在于澄明它们的整体发展逻辑。这不是什么本体论推理,甚至不会是任何一种“本体理论”,哪怕是“资本逻辑学”。因此人们不能认为马克思为了演绎商品—货币—资本,就放弃了依据外部历史世界的实践进行客观认识反映的工作者立场,走逻辑叙述主义性质的认识路线。商品并不是什么演绎之物,简单商品生产的商品和“资本主义商品”不尽相同,《资本的流通过程》这一章其实很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两个因素”在不同社会生产系统中具有不同的社会存在状况。尽管如此,后者由前者演化而来,二者之间毕竟有着牢不可破的共同事实;历史的分析从这个共同事实开始,从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的进程开始,其实就是分析商品的存在,解剖商品存在的历史性质。由于商品的精神现象是慢慢养成的,同时,它养成商品的“形而上学本质”,对共同事实的解剖就要从历史的批判进程中予以把握。这其实已经是在判明一种特殊社会规定性的客观存在,所以为了彻底破除对真实认识的虚假化,分析就是要首先面对这一进程!

本文系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马克思企业理论的创造性转化研究”(项目编号:11BJL00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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