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形资产出售时,出售方应交的营业税直接归集到营业外收入或支出,即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或是借方: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而在出租无形资产中,应交的营业税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累计摊销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i固定资产的处理也是这样。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