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遇到的行政单位,一般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的同时,也有正常经费及项目经费拨入,增加该单位的“银行存款”,我想请问,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内资金支付与使用“银行存款”支出的 项目有没有什么区别与限制?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出。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授权的转账业务一律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追问那他的支付和一般单位银行存款上的支付有什么区别?
追答没有太大的差别。
零余额账户,只是为了便于管理而设置的。对于使用零余额账户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配合审计监督单位来共同合理使用资金
追问那单位设置了零余额账户,还是有正常经费拨付,实则管控的效果还是有限的啊
追答这要看讨论的是理论还是实际操作
追问必须是实际操作啊,我刚开始工作所以看不懂了啊
追答这里面有很多逃避检查和审计的猫腻,以后你会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