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律责任研究》读后感

《环境法律责任研究》读后感

[《法律的界碑》读后感]怀着敬畏而好奇的心情,读完了丹宁勋爵的这本《法律的界碑》,《法律的界碑》读后感。敬畏是因为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影过最伟大的法律改革家”,丹宁勋爵的这本书的确成为了英国法律史上的一块界碑;而好奇又是因为对于英国这样的一个泱泱大国,我一直好奇是怎么样的法律让这个君主立宪制国家成为一个强大的法制国家。终于,我在这本书中找到了我所想要的。在《法律的界碑》中,丹宁勋爵用了许多典型事例来论述不同的罪行,然后再加以点评,表达自身的思想。有趣的是,他所列举的每一个案例都会详细介绍主人公的生平以及家庭背景,让我们更了解案例。在那么多的案例与那睿智的观点面前,明显的,弹丸之地的大不列颠会成为人类社会自由与法治的发源地不是没有理由的。历史上,值得我们敬佩的正义的法官不胜枚举,特别是英国,更是数不胜数。可是,在被正义掩盖的事实下,我们也发现到,杰出的法官其实纯属极个别,同时存在着平庸、畏惧权力淫威乃至专横跋扈、滥用权力的法官。比如1670年威廉.佩恩、威廉.米德案中的审判官,在陪审团坚持对两被告作出无罪裁决之后,这位法官不惜以冻、饿等生理折磨的方法来逼迫陪审员改变裁决;在陪审团第五次裁决被告人无罪后,他竟然在恼羞成怒之下将全部陪审员投入监狱。值得指出的是,在当时的英格兰,法官采取此类行为是为法律所允许的。其实,这个案件也不禁令我心生疑惑,这些极个别的英雄为何能免遭昙花一现的命运,不仅没有被当时的普遍性的黑暗所吞噬,相反他所蒂造的传统竟然一跃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在一个等待着新思想,新观念的时代中,在一个渴望着改革与骤变的国家中,必须有那么一些人站出来,为改革献身,为推新努力。丹宁勋爵就是那个时代里的那么一根“脊梁骨”。在某种意义上,文明确实是由“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们创造的,芸芸众生永远只是充当着垫底的角色。但是,埋头细想,就会发现,其实支撑“脊梁骨”的骨架也同样重要。“脊梁骨”其实也是脆弱的,而只有当有了骨架,才能撑起一副身躯。就如一种新思想的提出,也需要得到群众的认可与支持后才会成为主流。所以,这个时候,群众就扮演着骨架的角色。的确,那些正直的法官在学法律的我心中有着崇高的地位,但是,相对而言,我更敬重如威廉.佩恩、威廉.米德案和1752年欧文案中那些固守良知、坚守职责的普通陪审员。在我看来,他们才真正代表着一个民族的基本素质,他们才是为民族生存而撑起身躯的骨架。在我看来,如果说那些伟大的法官是司法天空中闪烁的星星的话,那么,这些普通民众就是镶嵌星星的整片天空。没有后者撑起的这方天空,星星注定无处栖身,殒落尘间化为顽石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读后感《《法律的界碑》读后感》。有了提出新思想的人,有了支持改革的群众,就必须还要有以身试法者。在《法律的界碑》中,我认为最勇敢且无所畏惧的试法者就是休拉蒂默和尼古拉斯里德利,被牛津用纪念碑怀念着的两位伟大的殉道者。在他们那个宗教的时代,每个人都坚信着变体论,即在基督献身后端上圣餐台的饼和酒是耶稣的肉和血。但是受过良好教育且有着新思想的他们并不赞成变体论,认为圣餐台上的饼和酒并不是耶稣的肉和血,它们还是它们自身。这在当时的社会引起了极大的讨论。在死刑与接受之间,他们毅然选择放弃生命。他们宁愿被熊熊烈火烧为灰烬,也不愿意违背自己的坚持。正是因为有他们这些坚持真理的献身者,才会有今天法治大国的存在。在他们离开人世后的今天,变体论早已被否定,他们的献身也得到了回报。如果说改革者是“脊梁骨”,支持者是“撑起身躯的骨架”,那么为革命献身,让群众认识错误,追求真理的他们,便是连接脊梁骨与骨头的关节,推动着思想的拓展与延伸。从这本书中不难读出,持有跨时代观点的丹宁勋爵主张“平衡论”,他认为英国的宪法的特征就在于:自由和责任是平衡的,权利和义务是平衡的,既不能滥用权利和自由,也不能不承担义务和责任。而且他认为法官的责任在于使自由与责任之间的天平平衡,使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天平平衡。像是在沃尔特雷利夫审判案中,雷利夫因为反对詹姆斯斯图亚特而遭到别人告发他有叛国罪,因找不到有力证据定雷利夫的罪,斯图亚特用各种酷刑来逼供,让雷利夫受尽了皮肉之苦。但在当时,用各种手段来获取供词都是合法的。在雷利夫案50年后这种现象才得以改变,法律才规定供词必须是自愿说出,否则无效。丹宁勋爵对此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罪犯在犯罪后但没被定罪前,仍享有最起码的自由权利以及人身权。所以,他坚持的是普通法,坚持自由和责任是一致的,权利与义务也是一致的。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我们不仅收获了新思想,还学会了深层思考。正是制度在影响人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选择,不同的制度造就不同的民族。良好的法律制度赋予普通公民以抗拒邪恶、追求正义的胆识和信心,使懦夫变成勇士,孕育出一个优秀、勇敢、理性而充满活力的民族,从而使社会发展呈现良性运行的态势。而恶劣的法律制度则汲干人们的正义感和抗争意识,使勇士变成懦夫,往往分娩出一个奴性十足、战战兢兢、人人只知明哲保身的自私而懦弱的民族,从而最终使社会发展陷入恶性循环之中。自由和法治会萌发于哪类社会,我们一目了然。也正是基于此,那个伟大帝国在今日的衰落,丝毫不影响我们对它的敬重和景仰。掩卷抒怀,获益良多。  〔《法律的界碑》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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