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做完作业就体罚学生(罚站,抄书),算不算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如题所述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体罚除了指损害受教育者人格尊严和身体健康的手段外,还包括以教育为名行体罚之实的变相体罚,即间接使学生感到肉体痛苦的作法,如罚站、罚饿、罚劳动、罚抄作业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7-01
不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