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形成的费用能加计扣除吗

如题所述

根据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形成的费用不允许扣除,更不允许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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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07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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